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而农村的复杂程度远不止那么简单的,出现了许多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一些村民有利就争、无利就推,如何把“要我做”的观念转变成“我要做”的行动,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想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得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村里遇到的棘手问题,政府、村两委去管,村民不一定能接受,而如果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制度,拓宽他们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村里大小事务由村里自己做主,增加他们的主人翁意识,许多问题将迎刃而解。在这种背景下,村民理事会模式横空出世。
村民成了自己的“当家人”。推选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群众认可的村民组成村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来自本村,熟悉村民情况,并带头示范,亲自做邻里工作,易于化解矛盾纠纷,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开展民主协商,理事会整合意见建议,这样,即减少了政府与百姓的隔阂,又极大增加村民的认同感、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政府与村民心中架起了连心桥,共商村庄发展大计,同谋村庄发展之策,共治和谐美丽村庄。
理事会成了村民的“领头人”。理事会成员征求村民意见,制定完善村村规民约,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发挥良好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家家自觉遵守、户户主动执行的浓厚氛围。积极发挥理事会主体作用,引导村民转变思想观念,遇到难点问题,由村民理事会成员带头执行,主动参与其中,使得群众做有榜样、学有标准。理事会成为村里大管家,大至为村组发展建言献策,小至邻里相处的琐碎事,大家有事都找村民理事会,任何事都围绕村民转、围绕问题转、围绕需求转,切实解决村民“急难愁盼”问题。
党组织成了理事会的“引路人”。积极探索“党建+村民理事会”村民自治模式,完善村党支部领导、村委会主导、村民理事会发挥积极作用、村务监督小组监督的体制机制,利用熟悉村组的优势,更好协助村委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制定了规章制度、工作清单、服务流程,真正实现了村组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村民自治有章可循。通过系统的推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形成良性互动,真正让村民自己当家、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
来源:回龙圩新闻网
作者:佚名
编辑:李世峰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