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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圩管理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的公告
2022-02-28 16:57:16 字号:

全区广大老年朋友: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湘卫老龄发〔2022〕3号)的文件精神,自2022年3月1日起,老年证办理将退出政务服务清单,全区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停止受理老年人优待证和补证业务,之前已办理的老年人优待证继续有效,可继续使用。今后,将实行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即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即可享受我省老年人优待政策,与老年证同等优待。提供涉老优待服务的单位不得将老年人优待证作为享受优待服务的唯一证件。

老年人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证享受社会服务优待,是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证便民”的重要举措,将大大方便广大老年朋友,更是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请老年朋友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回龙圩管理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28日

来源:回龙圩新闻网

作者:回龙圩管理区卫生健康局

编辑:李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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