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于2022年1月28日0时起启用G538与农垦路路口的电子警察设备,对该路段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监控记录。并根据电子监控记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来源:回龙圩新闻网
作者: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李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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