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冬萍)2021年春季以来,随着气温升高,雨水增多,野生蘑菇开始进入生长旺期,我省已有多地报告了野生蘑菇中毒事件。虽然我区目前暂未监测到因误食野生毒蘑菇导致的食源性疾病事件,但2020年1月1日至4月30日,永州市共监测到因误食野生毒蘑菇导致的食源性疾病事件4起,发病11人,无死亡。目前正值清明时节,休假过节、祭祀扫墓、春游踏青等活动人数增多,同时各种聚餐活动也相应增多,发生野生蘑菇中毒的风险增大。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特提示如下:
1、有毒野生蘑菇种类繁多,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公众对有毒野生蘑菇普遍缺乏辨别知识和能力,一旦误采误食,发病急、无特效药物,家庭为发病主要场所,病死率高,对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危害极大。因此,请广大人民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和食用不明品种野生蘑菇,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
2、如误食毒蘑菇后,提醒公众及时采取呕吐、洗胃等自救措施,及时就诊并告知医生野生蘑菇食用史,提供野生蘑菇样本。
3、对发现的有毒野生蘑菇和不能识别的野生蘑菇要及时上报,并进行销毁处理,严防有毒野生蘑菇流入餐桌。
回龙圩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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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冬萍
编辑:罗亚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