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起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7〕1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区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0万元,分配如下:
回龙圩管理区小额信贷第三、第四季度贴息资金33万元;
回龙圩管理区致富带头人培训7万元;
回龙圩管理区兴隆办事处兴隆组水渠建设28万元;
回龙圩管理区八仙洞办事处机耕道建设12万元;
回龙圩管理区神仙洞办事处道路硬化40万元。
附件:2018年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公示.xlsx
回龙圩管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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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亚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