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惩治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坚决问责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不力的领导干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回龙圩管理区纪委鼓励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和内容
(一)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二)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三)镇(办事处、场)、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问题;
(四)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46-5911394
举报邮箱:hlxjw5911394@163.com
来信来访:回龙圩纪委(回龙圩管理区办公楼三楼)
三、举报承诺
(一)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按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二)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中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纪委
2018年6月11日
来源:区纪委
编辑:罗亚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