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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保站:宣传社保政策 提高群众参保意识
2017-01-17 16:06:34 字号: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扩大我区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强化社保基金征缴工作,社保站加大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抽调专人宣讲、接受电话咨询、办公现场解答等方式,使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工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进一步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截止8月底,新增参保人员54人,增收征缴基金100万。
  一是宣传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向用人单位、职工、居民宣传《社会保险法》,让广大群众都知晓了解社会保险参保缴费、退休年龄及待遇计算等政策法规,促使企业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群众参保意识。
  二是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相互衔接政策。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衔接的范围、时间、条件、资金转移、缴费年限计算及相关规定。纠正用人单位以职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借口不履行《社会保险法》义务的认识,同时也打消了职工怕以后缴费不足15年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顾虑。
  三是宣传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政策。宣传企业养老保险省内、跨省转移经办流程,转移基金额度计算、年限计算等政策,方便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让职工了解到自己交了养老保险可以随人转移。
  四是宣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死亡待遇调整政策。宣传职工死亡待遇有调整,将不与火葬挂钩的政策,即根据湘人社发【2013】40号和湘人社发【2014】11号文件精神,凡是在2011年7月之后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无论是否火化,其遗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来源:

作者:熊志萍

编辑:罗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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