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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圩法庭:诉前巧施调解术 跨省纠纷一日结
2017-01-17 16:15:12 字号:

    近日,回龙圩法庭巧用诉讼调解,化解了一起跨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3年3月16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李某的妻子驾驶一辆面的车在永富二级公路回龙圩岩口塘路段与相向行驶的一辆小轿车相碰,致使面的车掉头撞向路边何某住房,导致墙体开裂。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争执不下,何某为此诉至法庭。
    法庭受理后认为,此案事实清楚简单,标的额也比较小,如果能调解处理,不但能尽快地解决双方的纠纷,也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于是,承办法官立即召集双方,及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首先与肇事方的丈夫李某取得联系,告知其损害事实及赔偿法律依据,并引导其到保险公司索赔,督促其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紧接着,法庭与永济亭办事处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办查看,并耐心细致地做何某的思想工作,从情、理、法结合的角度提出了纠纷解决的指导性意见,当日下午3点半,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李某赔偿何某4000元,双方对此事不再发生争执,一场纠纷烟消云散。
    这是回龙圩法庭今年以来积极践行能动司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缩影。法庭改变以往办案模式,不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以帮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让大量纠纷在诉前就能及时化解,不但避免了当事人矛盾加深造成更大的社会影响,也节约了大量宝贵的司法资源。

来源:

作者:黄谦和

编辑:罗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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